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3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备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二)岗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即:须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A0301、B0301)(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文字(电脑打字)录入60字/分钟以上。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6月19日,考试时间待定。
2.报名材料:①《报名表》(见附件1);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
注意:①请提供报名表可编辑的电子版和亲笔签名的扫描件;②和③请提供扫描件(请不要提供手机照片)。
3.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在《报名表》加具意见并盖章。非国有单位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不用填写。
4.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资料压缩命名为姓名+报名职位的文件包发送至yfzyzzc@126.com邮箱。
5.资格审查。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条件符合,将通知报名者参加考试。
1.法律基础知识测试(笔试)。
2.电脑打字(看打)测试。
考试成绩(打字测试、笔试各按50%计算)总分为100分,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注:打字(看打)测试成绩低于60字/分钟的,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根据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合格人数不足的,以实际合格人数为准)。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从事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能,语言表达能力及形象举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打字测试、笔试、面试成绩按30%、30%、40%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 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拟聘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重点考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对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从参加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间由招聘法院进行考核和录入测试,不合格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拟录用对象全部录用完毕后,根据招录单位实际情况,可以从招录考试总成绩合格且在一年有效期内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招录考试总成绩有效期自考试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
云浮中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月薪约46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按80%计发)。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